战国侠义_第6章 墨家思想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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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6章 墨家思想 (第1/3页)

“墨家”的宗师是墨子,名墨翟,战国初期鲁国人。
  墨子出身贫寒,少年时学过木匠,后入儒家。
  在学习、实践的过程中,他却又对儒家的学说产生不满。
  认为儒家提倡的礼教过于繁琐,既不适合平民百姓日常生活的需要,对改善当时天下混乱的现实状况也起不了有效作用。
  于是另立新说,聚徒讲学,创立“墨派”,自己也身体力行,成为战国时有代表性的思想家、政治家。
  墨家的政治主张基本上是针对当时的社会问题而制定的,分为十个方面:
  “尚贤、尚同,兼爱、非攻,节用、节葬,天志、明鬼,非乐、非命”。
  《墨子·鲁问》篇中,墨子向弟子魏越解释说:
  “对昏乱的国君,便对他讲《尚贤》、《尚同》,对残暴好战的,就讲《兼爱》、《非攻》;
  在贫穷的国家里,要同他们讨论《节用》、《节藏》;
  对放肆无忌、淫僻无礼的,讲《天志》、《明鬼》;
  对自恃上天保佑、沉溺在吃喝玩乐的愚昧之君,则讲《非乐》、《非命》……”
  可见墨家的理论都是切合实际,对症下药的“理世”。
  而且,他们的这些理论,也严格的体现在自己的生活、行为中。
  墨家学派的人大多出身平民和小生产者,过着简朴的生活,住的是低矮土屋,所谓:
  “堂高三尺,土阶三等;茅茨不剪,采椽不刮”。
  吃的是粗粮,甚至用豆类的叶子做汤,使用的也都是陶碗瓦器;夏天穿粗麻织的衣衫,冬天则披鹿皮短袄;
  家中人死,只用三寸厚的木板做个简陋的棺材装殓,仪式也很简单“举音不尽其哀”……
  这些都是《节用》、《节葬》的具体实践。
  尽管儒家认为如此“尊卑无别”、“俭而难遵”,却也不能不承认,“要曰强本节用,则人给家足之道也”。
  太史公的评价是:
  “此墨子之所长,虽百家弗能废也。”
  “墨家”的另一个特点是师徒们形成了一个紧密的团体,有严格的组织纪律。
  虽门众遍布天下,但各国、各地都有组织、有领导,逐级服从并接受最高首领“巨子”的统一指挥。
  他们必须全心全力推行十条“政纲”,行不通时做官者宁可辞职。
  对违反“政纲”者,轻则除名,重则处死,法纪森严,但墨家徒众从上到下大多能自觉遵守。
  此外,做官的墨者要向团体捐献俸禄,做到“有财相分”,当首领的要以身作则。
  有位名叫“腹黄亨(黄亨(tun)”的巨子西游至秦国,因为很有名望,受到秦惠王的尊重优待。
  他的儿子在外斗殴伤人,秦王也许是想拉拢他便要曲法赦免:
  “先生老矣,且惟一子……”
  腹黄亨却坚决不同意:
  “墨者之戒:杀人者死,伤人者刑,王法虽免,墨戒不可废!”
  说完,命令弟子把儿子杀死,传首于秦王,秦王大惊咋舌……
  墨家的主张与下层劳动人民最接近,也最符合他们的利益,所以特别受他们的拥护,加入非常多。
  当时曾一度成为超过儒家的学派,具有相当广泛的号召力。
  只是他们遵守“兼爱、非攻”原则,决不去威胁、推翻任何政权,所以墨家团体始终没有、也不想成为一个建立自己政权的组织。
  儒家提倡“仁爱”,墨家的核心思想则是“兼爱”。
  二者的根本在于:
  “仁爱”是从自己出发,首先爱己之身,然后推及父母、兄弟、妻子、儿女、朋友……逐层扩散,
  这样就难免要分“远近、亲疏”。
  而“兼爱”则提倡“爱”天下所有的人,希望“人”都能“有力者疾以助人,有财者勉以分人,有道者劝以教人。”
  如此人人互爱,人人互帮,天下必太平,人间也就变天堂。
  愿望是美好的,实现却很难,所以他们为了“爱”也不排除用武力去匡扶正义。
  墨家从墨翟到任何弟子,只要听说哪个国家乃至哪个人遇到危难,往往是“席不暇暖”,立即赶去救援。
  虽赴汤蹈火,粉身碎骨在所不辞。
  自己却不从中求取任何名利,功成身退,甘当无名英雄,继续过“箪食瓢饮”的清贫生活。
  可以说,战国以后的许多“侠义”都是受到“墨家”思想的影响。
  韩非就直接称墨家为“侠”,不过他并不推崇“侠”,认为“儒以文乱法,侠以武犯禁”,有背“法家”之道。
  正所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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